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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8

关于做好2018年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度各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通大委〔2018〕10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大学2018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大委〔2018〕11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开展年度工作自查自评,部门和学院完成2018年目标考核自评报告(格式为:A4纸,标题为“xxxx2018年目标考核自评报告”黑体小三号,正文仿宋小四号,小标题仿宋小四号加粗,上下页边距2.54cm,左右边距2.8cm,行间距为固定值20磅,全文不超过2500字),学院填写自评表的目标值与完成值(附件1),准备好支撑材料备查。

二、考核指标完成值的统计区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的任务完成值纳入2019年度目标考核。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对学院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评议打分。考核工作小组统计各单位基础数据,完成基本状态数据校核工作。

四、12月24日上午在主校区7号楼533会议室进行职能部门与学院间的业绩数据互校,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的时间安排准时到现场进行校对。

五、网上测评系统将于12月24日开通,届时考核办公室将提前短信通知登录方式和测评要求。

六、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整理各项考核评价结果后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常委会审定,并进行公示。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公平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

八、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自评报告、自评表的纸质稿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盖章交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7-523室),电子版发至fzghc@ntu.edu.cn。联系电话:85012127


附件1:2018年度目标考核学院自评表

附件2:互校时间安排表


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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