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对照《江苏省非营利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就基金会享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向江苏省民政厅提交了申请。日前,这一申请正式获批准,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被列为江苏省第一批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这将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基金会的发展,为我校广开渠道,筹集社会资金带来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和优惠。今后,纳税人用于我校教育事业的捐赠,可享受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交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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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李陈新向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资并设立“李陈新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