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到18日,董正超副校长带领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部、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到各学院、神经再生重点实验室、专用集成电路重点实验室、航海医学研究所等教学科研单位,就学院(室、所)目标责任书制订中的各项指标听取各教学科研单位意见。 为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目标管理,从各学院(室、所)教学科研实际出发,科学制订各学院(室、所)任期目标。此次调研,是在学校及相关部门与各学院商谈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对部分指标进行了调整,使目标更切合学院(室、所)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实际,为下一步签订学院(室、所)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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