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被认为是高校具有宪法性的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章程的制定,教育部于2012年1月颁发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研究制订不同类别学校章程范本,将包括我校在内的七所院校列为试点院校。
袁银男校长简要介绍了目前我国及江苏省大学章程制定情况,对我校大学章程的制定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二是要使章程的制定遵循法制、改革、自主的基本原则;三是要落实好主要任务,使章程起草成为学校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他强调指出,建立大学章程是我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里程碑,是我校的一件大事,需要全体南通大学人的广泛参与、齐心协力,多方听取意见,不断完善。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郭必裕主持会议,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开展的具体工作,传达了省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对南通大学章程(初稿)框架进行了解读和任务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