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2014〕10号)的要求,6月初,教育厅将选择部分高校开展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迎接省教育厅的数据抽查,确保我校高基表填报数据真实可信、准确完整,请组织部、统战部、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图书馆、杂志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医院院长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杏林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等部门(学院)认真做好教育统计数据自查与整改工作。统计数据自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数据填报的部门(学院)领导和具体填报工作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2.教育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统计资料的归档、审核、签署、交接等环节是否做出明确、规范的要求。
3.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可信、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统计资料和数据的行为。
4.填报的数据是否有据可查,和往年填报数据相比是否具有衔接性,若相邻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的,能否作出合理解释说明。
发展规划处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