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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部门工作职责修订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0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大学机构设置调整方案>的通知》(通大委〔2019〕2号)和《关于报送职能部门与直属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工作职责初稿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修订意见建议。请下列单位负责部门工作职责修订的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于9月5日—9月6日至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321室领取本部门工作职责修订意见。


请结合反馈意见和部门工作认真修订,务求职责明确、语言精练,并请于9月12日前将修订后的工作职责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稿请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ntu.edu.cn)。(联系人:徐顺东;联系电话:850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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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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