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各单位事业发展规划(2019-2025)的通知》精神,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事业发展规划(2019-2025)初稿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修订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于10月9日—10月10日至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321室领取修订意见。
请结合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指标认真修订,务求结构完整、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措施精准、语言精练,并请于10月25日前将修订后的规划纸质稿加盖公章后,与修订意见原稿一并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稿请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ntu.edu.cn)。(联系人:徐顺东;联系电话:85012127)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