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引导和鼓励高校教育科研工作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推动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江苏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支持、政策建议和实践经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 评奖范围:我校个人或集体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论著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 参评成果时限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19年1月1日以后,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 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评取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 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主题或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
5. 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推荐(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
6. 每项成果奖省高教学会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其他要求请参看《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2)(需经单位推荐并盖章)、论文复印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刊发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或研究报告2份或参评著作两本(著作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评审费送至发展规划处(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321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ghc@ntu.edu.cn。
联系人:徐振华,联系电话:85012127。
附件1: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2:江苏省高教学会2019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
发展规划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