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我校召开“学院办大学”试点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发展规划处处长陆俊杰主持。艺术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等学院分别就“学院办大学”相关核心指标与权力清单进行了审核与商定。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财务处、服务地方工作处、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学院办大学”综合试点改革自启动以来,已召开多次论证会议。据悉,学校拟于近期召开“学院办大学”试点学院协议签订仪式,正式开启“学院办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学院办学的主体意识、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