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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完善“十四五”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2

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院(室、中心)、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

为做好“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南通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通大委〔2020〕15号)的要求,现将下一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编制单位应充分研究中央和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主要精神,全面梳理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对接产业发展战略与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南通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待审定稿)》的主要内容,结合条块工作和学院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规划初稿进行修订,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与学校总体规划保持基本一致。

2.各专项规划要在原稿基础上认真落实并分解细化总体规划中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等;各学院规划在修订中要详细列出体现办学竞争力和特色的关键指标,确保目标科学合理,任务数据清晰,建设重点明确,工作举措务实。

3.学校拟于3月中旬开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编制与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检查各单位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展、制定程序和开局之年目标任务落实等情况。

4.学校将召开规划编制专题汇报会,听取并审议各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提出审核意见与建议,推进“十四五”开局之年各项重点工程和主要举措的落实落地。



发展规划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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