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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6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函[2021]1号)要求,2021年将继续对2020年度全省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进行监测。现将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单位

教务处、服务地方工作处、人事部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化中心、继续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等。

二、填报内容

本次监测采集填报的数据为截止2020年底的数据,主要涉及教育公平度、教育质量度、教育开放度、教育保障度、教育统筹度、教育贡献度和教育满意度7个一级指标和25个监测点。其中,提供多样化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对教师的师德满意度、简政放权与依法治教、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等为问卷调查形式,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监测工作是全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机制,教育现代化数据涉及全省高校综合考核评价指标采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严禁弄虚作假,精准采集填报数据。

    2. 强化以评促建。各相关单位需针对监测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发挥好监测工作的鉴定、诊断和改进功能,持续推进学校事业和教育现代化向更高质量发展。

    3. 材料报送要求。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指标内涵口径采集填报数据(监测指标内涵诠释及统计口径详见附件1),并于319日(周五)12点前将监测数据表格(附件2)、未达标的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等材料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ntu.edu.cn。联系人:徐振华,联系电话:85012127

   


   附件1: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释义与统计口径(高校版).pdf

    附件2:2020年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高校监测数据表格.doc


发展规划处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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