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年终绩效分配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年度年终分配工作方案安排,我部门年终业绩奖励性津贴按照机关口分配方案统一进行分配。待年终机关口将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相关经费划拨至我处后,我处按照个人在部门的实际在岗时间进行相应的分配。如部门目标考核“优秀”或者“良好”,则按照实际部门在岗时间进行平均分配。
该分配方案自2019年起实施。
发展规划处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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