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调动广大高等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结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科研战线所取得的工作成就,繁荣和发展高等教育科学事业,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评奖范围:我校个人或集体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经批准的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我省与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参与评奖,但只评省内作者撰写的部分(申报时需注明哪些内容为我省作者撰写)。
2.参评成果的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在全国和省级评奖中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3.一个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但受奖项名额限制,每个申报者只能获评一项成果奖,与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项。
4.系列论文申报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著作者为同一个人或同一课题组;第二,发表于同一刊物的同一主题。个人或课题组发表于不同刊物的相同主题论文只可单独申报。
5.凡申报的论文或著作,均需经作者所在单位推荐(加盖公章),由单位统一报送。
6.每项成果奖省高教学会收取评审费人民币150元。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二份、参评成果原件(省高教学会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如用复印件代替原件需经本单位审核盖章,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封底等)一份,于5月23日(周一)17点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啬园校区6号楼321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ghc@ntu.edu.cn。
联系人:徐振华,联系电话:13912853083。
附件: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发展规划处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