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意见》(苏疫指办[2022]9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近期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如下:
一、关于优化校门管理
1.师生员工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出校园,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
2.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非必要不离通”。确需离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须履行销假手续,进校须持抵通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来访人员及车辆非必要不进校。确需进校的,经受访单位审核、保卫处备案后可以进校。市外来访人员凭苏康码绿码、抵通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校。
二、关于优化核酸检测
1.师生员工愿检尽检。学校保留便民核酸采样屋,继续为有需要的师生员工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2.校园若出现本土疫情时,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三、关于优化校园管理
1.校园没有疫情时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内生活保障场所、体育场所、图书馆等正常开放。
2.校园如有疫情,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四、关于优化健康管理
1.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科普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养成外出自觉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前往密闭空间、人员聚集的场所,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好适当社交距离。
2.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及时就诊,减少校园传播风险。
五、关于优化服务保障
1.各相关单位要做好防疫物资、空间、人力资源等保障。
2.完善“接诉即办”机制,第一时间倾听师生心声,及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在校学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
本通知即日起执行。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上级要求适时调整相关管理规定。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9日